第二天,也就是昨天,一早起来给中介电话。
小王说,我还没约好时间呢,你先备着四万五千块钱等着吧。
于是去银行取现,五万块钱随身带了一天。
中午小王来电话了,说晚上七点半,对方才能下班。
我说中午都没休息的吗?小王说是呀!
想想,觉得台湾同胞在大陆挺辛苦啊!干活要干到晚上七点半都不带喘气的……这枚台湾同胞具体做什么工作的呢?无限好奇。
晚上七点半,到锦昌文华的住商不动产。小王说,我们这里挂牌价都两万四五的,到时候房东来了看到了不好,我们去另外一家门店签吧!
觉得有道理。
这年头想贪点小便宜有那么容易吗?多么需要智慧和体格啊!
什么叫斗智斗勇?我跟着小王走了三分钟就意识到了!城北那疙瘩都是工地,一到晚上一整条马路都是黑灯瞎火的,方圆五百里没有人烟……
这小便宜太诱人了,我很后悔自己飞奔而来,没多约几个朋友。
全世界都知道我身上带了五万块现金……这算大钱还是小钱?谁知道呢?
为了给自己壮胆,把气氛活跃一下,随口问小王:这个月你们生意不错吧?你做了多少?小王说,都没开张呢,一单也没签下。
我觉得奇怪,说别的中介把一年的钱都赚了,怎么你……
小王说唉!
想不出别的话题了,遇到一个中介界小菜鸟了。
七拐八拐从河东绕到河西,赵伍路的住商不动产门店,房东已经到了。一看,清清爽爽一个小帅哥,说一口地道的杭州话。我觉得这事有点靠谱,于是坐下,看证件。
一看房产证,只有一个女人的名字。我说某某某是你什么人呢?对方说,我阿姨。
我傻眼了。大老婆小老婆我不管,好歹还说得通……阿姨算是什么亲戚?
我有点不死心,继续看证件。对方的身份证……香港永久居留什么的。再看上面的居住地址,拱辰桥什么什么小区。
不是台湾同胞,是香港同胞。这趟飞机坐得够远的。
对方提起一次性付款的事,说我也是替你着想,因为年底优惠政策就取消了,我阿姨要过半个多月才能来杭州,如果你按揭,会耽误时间。
我说这个不是问题,你们没有营业税,个税优惠有限,撑死了也就一两万。重点是你这边为什么要半个月?
对方想了想,说既然你不赶时间,那就没问题了。
我说那么今天我们签的是什么协议?跟谁签?
一群中介围上前来,七嘴八舌开始出主意,说跟对方签呀!五万定金。
我说如果有全权委托书,那么今天晚上我可以直接签购房合同的,如果没有,我五万块钱给谁?目的是什么?
中介们说保证双方权益呀,到时候不至于跳单。
我说我这边真金白银出去了,当然不会跳单。对方呢?不是所有人签的字,我这钱给他干什么?
给律师朋友打电话,对方帮我出了个主意,说你可以只和中介签单方协议,中介再去和房东签,钱给中介,不给房东。
我把律师的办法告诉中介,中介们都没声音了。中介说,我们拿你的钱干什么?房子又不是我们的,到时候我们找谁去?
我越发迷糊了:那么你们觉得我到时候该找谁呢?
中介们说,宋先生啊!不带你这么不信任人的。我们这么大的公司……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!
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……难道我看起来像坏人吗?
说杭州话的香港同胞急了,说那么干脆过几天再说吧。今天不签了。
中介们着急了,说还是签吧!
我也着急了,说签什么?跟谁签?
中介想了想,说那就签五千块的协议吧。
我觉得可以,就当又丢了一只手机,对吧?
中介填写居间协议的工夫,说杭州话的香港同胞也给朋友打了个电话,打完电话,说五千块的协议我不签!否则到时候我如果不卖房子,难道我还要赔钱?这事我不干。
我开始做中介工作:你们收了中介费,就要把互相间的信任保障起来。现在对方手续不完备,你们就要把这钱收下,跟我签双方协议,而不是三方居间协议。
中介急了,说我们拿了人家的房产证算什么呢?到时候钱又拿不回来的。
同胞听了真急了,一拍桌子说房子我不卖了!这么麻烦的!说着从口袋里掏出皮夹,把皮夹里所有的钱都扔到桌上,说定金还你。
起身出门。
门口撂下一句话给中介:你们再继续帮我找别的买家。
小王失望到了极点,数落我:你看,人家是想卖也不卖给你了。
我数了桌上的钱,正好五千块。我说他不卖,我也不买了。但是这五千块钱算什么意思呢?不是要一赔二的吗?这房子手续不完备你们就推荐给我,你们是有责任的。
我心里想的是:对方还没签字,这五千块钱中介为什么就轻易给人家了?中介和人家是什么关系?
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荒郊野岭,我一个文弱小书生,身上背着一包现金……还是早点溜吧!
于是一拍桌子,学香港同胞的模样,落荒而逃。
多么惊魂的一个夜晚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