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时评之素材,写杂文之华章!徐迅雷系《都市快报》首席评论员,社会职务:浙江省杂文学会副会长、杭州市政协委员;是《读者》原创版签约作家,多家媒体专栏作者;入选《杂文选刊》“当代杂文30家”,是《杂文报》“名家新作”专栏30人之一;中国新闻奖获得者,作品入选《南方周末》评选的2007年度十大评论。已出版个人专集《只为苍生说人话》、合著的《民间记忆30年》。主笔“快报快评”4年来,每年所获主要奖项:《都市快报》年度万元大奖、杭报集团十佳栏目、杭报集团十佳个人、浙江省新闻名专栏。
“高架断头路”与“立体斑马线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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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rr / 2008-12-12 18:35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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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官吏制度总是会在最需要人的时候,发现少一个人。
西谚说:上帝需要天使的时候,身边往往没有。上帝需要魔鬼的时候,一招手就是一大批。
单位也一样,真要有人救急的时候,发现这个人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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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飨石头 / 2008-12-12 15:53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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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标志、防护设施的隐患,是看不见的陷阱。这里头的法律责任如何追究?可想而知,导致高架断头路坠车命案的防护设施设置方,不会有人站在法庭被告席上,成为“被告人”。但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,司法方面无论如何应该想想“重拳”在哪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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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hguro / 2008-12-12 12:57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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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高架施工方应该算是做到位了,毕竟标识已经很醒目了,也有一段挺长的缓冲区,还有各种阻挡物。
如果硬要说冲不破,那只能弄个四五米厚的水泥墩子把路堵上,不过那样子车是不会飞下去了,就直接在水泥墩子上撞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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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堂行者 / 2008-12-12 12:54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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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老师,这事只怕不能怪罪施工方。
从这个事故来看,该有警示措施和安全防护都是到位的,女司机的个人因素造成了这次事故发生。
连续冲开警示牌,防撞箱,隔离栏,再冲开断头处的隔墙,,,这怪谁?
有人说隔离墙为什么不用钢筋水泥,那能用吗?那是以后要继续修过去的接口,只能是用砖墙封闭的。
个人觉得这事是怪不了施工方的。
就像天堂行者上次在高架桥上碰到的一起事故,也是冲过长长的隔离和警示撞停在施工区域里面。而这个车是个长安面包,在民警到时,已经有他好几个朋友了,车主喝过酒,但否认自己开的车,说是他朋友开的。很明显,朋友赶来是为了掉包的。
有时候,理性可能也要用得客观公正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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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uweikai24 / 2008-12-11 21:0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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