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晾衣难的困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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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d81993391 / 2009-01-19 13:00:12
- 如果要禁止临街的晾晒衣服,那政府就应该提供晾晒衣服的场所。要不然就不要提出这种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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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ell_820 / 2009-01-18 23:23:30
- 比如奥运火炬传递什么的大活动可以安排向沿街的住户提前告知,我想也会得到大家支持的,平时么,我看也没人会来管的,这种面子工程的法规就只能摆摆样子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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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w511101 / 2009-01-18 20:48:36
- 都是面子工程,把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都上升到违法不违法的杠子上来了,这本身就违背了和谐社会的主题,正真和谐的城市,应该是一个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城市,而不仅仅只要外表光鲜亮丽就可以了,毕竟对于一个城市来说,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才是真正的主体啊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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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子年少 / 2009-01-18 19:37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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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
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
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
那么,临街建筑物的 所有权人 对自己 依法享有的 屋顶和窗外 在不危害公共和他人权益的情况下,吊挂、晾晒或者堆放任何物品均为合法行为。
请问: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的法条可以公然违背宪法并对抗物权法吗?????
请问:市容的标准定义由哪个机关给出??浙江省人大?省政府法制办?如果不存在市容的标准定义那么如何执法????
请问:影响市容行为由哪个机关界定??街道?城管局??爱卫会???如何保障界定程序的合法性?
请问:对影响市容行为由哪个机关行政执法??街道?城管局??派出所???如果审核行为本身的机关就是行政执法的机关,如何保障执行程序的公正性???
作为一个林大人眼里的屁民,再放几个屁:
1 公权力在肆无忌惮的践踏私权的时候要做的漂亮点,不要住着别墅开着奔驰还看不惯老百姓家阳台上晾的几件破衣裳。把烘干机价格降到300块一台,你想人晒衣服都找不到了。
2 如果实在城管局闲的荒,就去火车站帮民工看看大包小包,去医院门口盯盯小偷,每一个小损失对于每一个屁民都是大打击。
3 现在不是20世纪了,不要以为老爷还可以瞎折腾。
4 以上废话,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打死也是巧合。
就一个字:CAO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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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omihuzhu / 2009-01-17 10:52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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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以后买不起漂亮衣服的都不准上大街呢,要不那不给我们美丽的城市抹黑了么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