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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空间的故事均为麦铃原创。敬请提出批评,但婉谢对号入座。可以大胆挪用,但务必表明出处。
有权保持沉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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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6-29 09:26:07
/ 个人分类:貌似日志
去江苏出差,昨晚归来,正好赶上鲁九做的晚餐。难得!
一般情况下,我出差,鲁九不是让大头儿子自己泡方便面吃,就是去叫外卖快餐。很少自己动手开伙。
看到我高兴,鲁九在饭桌上说,他想告诉我一件事,假如我不愿意听的话,他会立马打住不说的。
我说,你讲吧,我听着呢。
鲁九说:“你知道吗?没有人愿意做你博客上的角色,至少我不愿意。你知道吗?现在我的老上司的老婆,也是你的博客的读者了。你知道吗?也许我的同事也天天在看你的博客。”
大头儿子紧接着说:“我也不愿意做你博客上的角色。您知道吗?我同学的妈妈们也在看你的博客。”
(怪不得麦铃的19楼的博客,开张才满四个月,点击数就有十六万多了,原来是有不少“熟客”在“暗处”起哄。)
看来,趁我出差不在家,父子俩合着商量好了等我回家给我设“鸿门宴”了。
我边手剥着大虾边眼睛扫视左右两个大个子男丁,然后,清清嗓子说:“晚了,我已经上了贼船了,你们也被绑架了,不管你们愿意不愿意,我们只能同舟共济了。”
“不是有句谚语叫浪女回头金不换吗?”鲁九说。
“对!回头是岸!”大头儿子附议他老爸。
“你们知道吗?你们有权保持沉默;如果你们说任何话,你们所说的可以被用作我博客上的不利于你们形象的记录;你们有权与一名博客联系并且在所有言论时有该博客在场。如果你们请不起博客而又需要博客,将为你指定一名博客,就是本博客麦铃——你们家的女主人!”说完,我拂袖离桌,扬长进书房,坐下,微笑着打开我的BLOG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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